注 释
正文中有些内容须加以解释,而又不宜作为正文来叙述,可在页末加呼应注释。
(1)呼应注释符号用“*”或“1”;如果同一页中出现几个注释,则可用“*”
“**”或“1” “2”等。
(2)正文中注释符号标在所注释的词句的右上角。注释文字一定要写在本页的末尾几行,注文与正文间用一横线(注线)隔开。注线左边顶格,其长度占版面宽度的1/3。
注文前的注释符号在书写时开头空两格,注文紧接注释符号书写,回行与注文齐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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