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资源下载 > 出版相关 > 写作规范 > 正文
对正文的写作要求:插图和表格
来源: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|发表时间:17-10-20 15:38:25

插图和表格

书稿中的插图和表格应符合如下要求。

(1)插图和表格中的名词术语、字母、符号等均要与正文一致。图形、图线的粗细和画法,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,如机械制图的系列标准、《电气图用图形符号(GB4728)》国家标准等。

(2)插图和表格与正文间应留一行的间隙,插图和表格出现的位置应符合先见文后见图(表)、不应相距太远的原则。

(3)插图和表格一般应有图(表)序、图(表)题。图(表)序的编码应按章编序,如图2-1或图1.1、表2-1或表1.1。格式应选择与公式码一致的编码格式。

(4)当一个图有几个分图时,可用(a),(b)等表示,对分图的说明文字,一般应排成图注形式。

坐标图中的坐标值,应用“量/单位?的形式表示,而不能再用“量(单位)”或其他形式来表示。复合单位(即两种单位组成一个单位)应注意外加括号。对版面格式的要求,用图1-1表示。

(5)插图和表格中的文字和数字采用小于正文字号排版,一般用小五号或相当于小五号规格的字号排版。

(6)表格的编排格式应参照GB/T1.1—2009(《标准化工作导则》)。

除无线表外,表格的上部与下部用粗实线闭合,表中栏目和数字一般横写。

书中跨页表宜“双页”跨到“单页”排列。如果表格因本页版面所限未排完而转下页续排时,则表格下部应将一个横栏排完,用细实线闭合。续排的表格,应在上方前空2个字写明“续表”由顶线应为细实线。续表的表头不得省略。

如表面横向狭而长,排版时超版心,可将表格分为两段,重复书写表头,用双细线隔开,排在一页(见表3)。同样,表面纵向狭而长时,也可分段竖排,排与排之间用双细线隔开。

内容复杂、层次重叠的表格,不适宜分为数页排时,可作插页处理。

表头栏用“量/单位”形式书写,而不能写成“量(单位)”(见表4,表5)。

表格中各栏的计量单位相同时,应将单位写在表格的右上角(见表7);如计量单位不同时,应将单位分别写在各栏中量名称的后边或下方,用斜线或横线分开;若相邻栏的量采用相同的计量单位时,可合并写在共同的单位栏内(见表6)。表6和表7给出了表头栏内量与单位的几种常用格式,在实际使用中,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,力争做到全书采用同一种格式。如表格中大多数量的计量单位相同,可将单位写在表的右上角,而将其余单位写在有关栏内(见表7);表中系列量的极限偏差,如果不相同,应分别填在基本值的后面,如相同则可另辟一通栏,填写一个极限偏差值(见表7)。

表中的数值为小数时,则上、下行以小数点对正。多位数的数值按每三位一组,从小数点向左或向右计算,每组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。表中下行数字与上行相同时,不得使用“同上”代替,而应以通栏表示(见表7)。无数字可写的格一律空白,不加“—”(空白代表未测量或无此项,“—”代表阴性或未发现)。

表内文字一般应横写,需要回行书写的较长的文字,第一行缩一格书写,回行顶格(或第一行顶格书写,回行缩一格),全书要统一。句中的标点符号按规定使用,表项末不加标点。表项末上下行或左右栏文字相同时,不得写成“同上”或“同左”,而应以通栏表示。

表格中有图的,应留出图位。表格中如有难以排版的符号、线条,则全表应按插图对待(描图、制版)。

如果著编者提供手工绘制的底图,需要委托出版社完成计算机绘图时,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,插图的大小、疏密应适当,文字应清晰。对繁杂、线条多的插图,要放大绘制。一般影印书的图稿不能直接做底图使用,必须进行放大处理。视图稿的繁简度,一般按放大1~2级进行复印即可。

关闭